来源:镜像新闻时间:2025-09-22 14:00:56作者:
9月15日,因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国基集团”)深陷四川乐山市城建项目“套路借”一事,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。无奈之下,国基集团董事长郭长林只好再次给乐山市委书记赵波、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赵迎春去信进行反映。
9月17日,信件查询系统显示,郭长林发给乐山市领导的情况反映信均已被签收。
早在今年5月份,就此问题郭长林曾给上述乐山市领导去信函反映过,时隔四个多月问题仍未得到解决。无奈之下,他只好再次向乐山市领导进行反映,求助领导能够给予关注解决上述问题。
郭长林说:“我们本不想给任何领导添麻烦,可乐山城投董事长以工作忙为由一直推脱不跟我们见面,我只好再次向乐山市领导进行求助,如果还是得不到妥善解决,我们只好逐级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反映。”
背景:山西爱心民企深陷乐山城建项目
国基集团是山西建筑行业的知名民营企业,曾多次荣获国家级、省级荣誉。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,国基集团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参与抢险与灾后重建,并荣立一等功,受到社会广泛肯定。
然而,就是这样一家有口碑、有担当的企业,却在四川乐山的一一个城建项目中陷入“泥潭,.
2013年2月5日,国基集团中标乐山市市中区顺江小区项目,并与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乐山城建”)签订施工合同,合同金额约1.134亿元,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工程款。
项目于2013年12月正式开工。但由于资金不到位,乐山城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。为保证民生工程顺利推进,国基集团被迫大量垫资,仅该项目就累计投入7726万元。
国基集团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,反被以“借款”名义从乐山城建所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住保中心”)办理资金手续。据核算,截至2025年6月30日,国基集团因“借款”被计收利息465.41万元、滞纳金4529.49万元,两项合计近5000万元。
“施工方得不到正常合同约定付款的付款时间付款,却被向业主方的下属单位‘借钱’,还要支付远高于银行利率数倍的利息和滞纳金。这是不是典型的‘套路借?’”国基集团一位负责人质疑。
多次求助:沟通难觅正面回应
为寻求合理解决上述问题,国基集团董事长郭长林多次尝试与乐山城投集团董事长沟通。但乐山城投集团董事长多次以工作忙为由一直推脱不肯见面。
今年5月,郭长林无奈之下向乐山市委、市政府递交了《请示函》,强调所谓“借款”本质上应认定为工程款,不应额外收取利息和滞纳金。
7月,乐山市住建局作出回复,建议双方按照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及滞纳金标准执行。但在随后沟通中,国基集团仍未等来明确的处理方案。
“业主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工程款,却能通过‘住保中心’出借资金并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。这难道不是‘套路借’?一个地方的保障房管理中心,何时成了放贷机构?”国基集团副董事长张林法直言。
各方回应与悬而未解的问题
“我们为了百姓安居,为了城市发展,赔钱干活。到最后不仅赔得一干二净,还要被再扒层皮。一个扣掉未做项目合同价才9000万的项目确要承担近5000万的高额利息和滞纳金。这样的事情,放在全国范围看,也堪称荒唐。”顺江小区项目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陈玉清说。
在最近一次沟通中,乐山城建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此事正在积极推动处理,将请法务和财务介入综合评判,以厘清“借款”与“工程款”的性质及相关责任。
“最终还是要坐下来,依照法务和财务的意见进行磋商解决。”乐山城投方面表示。
再次向市领导求助 工程款不应支付利息和滞纳金
9月15日,由于上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国基集团董事长郭长林只好再次向乐山市书记、市长去信函进行反映。
在该信函中,他写到:“我们国基建设集团做为施工方,得不到业主方乐山城建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付款时间付款,却被迫向业主方乐山城建的下属单位“借钱”,并且还要支付远高于银行利率数倍的利息和滞纳金。我们认为这严重有失公允,也是不合理,不合法的。因此事,已经长达10年未解决,已经把我们集团公司拖的精疲力尽,公司多个项目即将迫于此事停工、停产。无奈之下,只好向您再次求助,渴望尽快得到问题的解决。”其主要诉求是:业主方乐山城建认定的借款应系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,不应计利息及滞纳金。
9月17日,该情况反映求助信通过系统查询,均已被乐山市委书记赵波和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赵迎春签收。国基集团所反映的诉求,乐山市领导如何解决,目前国基集团正在等待中。
针对此事进展,我们将继续关注。
快评:民企不是“唐僧肉”城投项目“套路借”应止休
近日,国基集团深陷四川乐山城建项目“套路借”一事引爆网络。乐山城建本该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施工款,却让所属的住保中心以借款名义借给承建方,由此产生利息和滞纳金高达近5000万元。本该业主方拨付的工程款“救急钱”,如今却成了承建企业的“催命债”。
本该是平等合作的基石,却成了民营企业噩梦的开始。当政府项目中的工程款“变身”为高息借款,当合理的支付期限被拖延,工程款变为借款,需支付高额利息和滞纳金陷阱,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企业的悲惨遭遇,更是市场经济环境中权力与资本关系的严重失衡。
这些套路借款往往有着相似的操作模式:政府部门或关联平台公司以政府信用为背书,吸引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,却在支付环节设置各种障碍,付款审批陷入“迷宫”。最终本该是应收账款的工程款,却转变为需要支付高额利息的借款。一些企业甚至被迫签订“借款协议”以求尽快获得部分资金周转,却不料陷入更深债务泥潭。
民营企业似乎成了“软柿子”、“唐僧肉”,谁想捏一把就捏一把,谁想剜一块肉就剜一块。如此这般做,只会损害政府公信力,也是与“民营经济促进法”背道而驰。
有问题不怕,就怕久拖不化,由小积大。相关部门继续用“拖延战术”、“旋转门”手段、新官不理旧账,使问题层层积压,继续拖延空转。
解决问题不能绕开难点,躲开痛点,政府和国企都应该积极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。而不是披着“发展当地经济”的外衣,像捏柿子、剜唐僧肉一样,制造各种阻碍,设置各种障碍,为难民营企业。
民营企业不是待宰羔羊,而是激活地方经济的引擎、贡献财税的基石。保护民营企业权益,就是保护市场经济的未来,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。
向一切打压民营企业的“黑手”亮剑,不仅是保护某个企业,更是守护中国经济的活力与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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